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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第1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2节 个人所得税的确认计量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与申报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一、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一)居民纳税人 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非居民纳税人 天数的判定 (1)判定纳税义务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判定身份时) (2)对个人入、离境当日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算具体税款时) 【例题·单选题】 琼斯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2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琼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 在判定纳税人身份时,琼斯在华居住天数为(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 ( )天。 A.282 B.283 C.284 D.285 【答案】D B 【解析】居住天数 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12月20日,均按1天计算在华实际居住天数。 中国境内实际居住天数=26+30+31+(8+17)+31+31+30+31+30+20=285(天) 【解析】工作天数(B) 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12月20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25.5+30+31+(7.5+16.5)+31+31+30+31+30+19.5=283(天) 补充: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外籍人员纳税义务判断 二、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 讨论点1:出租车问题? (1)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承租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取得收入 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打工) (2)个体出租车收入 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3)个人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并向挂靠单位交纳管理费的 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讨论点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包括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1.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 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征税 2.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 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分类税制的特点) 讨论点3:营销奖励? 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其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 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讨论点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不缴个人所得税。 2.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和家庭成员支付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或者向企业借款不归还又未用于生产经营的。 视为对投资者的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 下列收入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在其他单位兼职取得的收入 B.退休后再受雇取得的收入 C.在任职单位取得董事费收入 D.个人购买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 【答案】A 【解析】B选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C选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在非任职单位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D选项,个人购买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 【例题·多选题】 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 A.个人书画展卖画取得的报酬 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特许权使用费用,选项C属于稿酬所得。 三、税率 三、税率 三、税率 三、税率 【例题·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 D.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答案】ABCD 小总结 1.纳税义务人 2.征税范围 3.税率 第2节 个人所得税的确认计量 (一)非按次计算收入的有: (1)工资薪金所得:按月收入额计征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年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按年 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附加减除费用的适用范围: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 个人捐赠额的税前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及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2)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在下月或下次或当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3)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 暂不征收所得税 资本利得税 【例题·多选题】 下列个人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减除费用的有( ) A.利息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偶然所得 【答案】AD 【解析】利息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都是不能扣除费用,直接按照20%计征个税。 【例题·多选题】 下列个人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月减除定额费用的有( ) A.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工资薪金所得 D.利息所得 正确答案:AC 【例题·多选题】 下列稿酬所得中,应合并为一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分次取得的稿酬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 C.同一作品出版社分三次支付的稿酬 D.同一作品出版后加印而追加的稿酬 正确答案:ACD 二、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计算题】 假定某纳税人2015年12月工资5200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计算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5200- 3500=1700(元) (2)应纳税额=1700×10%-105=65(元) 若为外籍人员:应纳税额=(5200-4800)×3%=12(元) 【例题·计算题】 李某2015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60000元,当月工资3800元,计算李某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税。 『正确答案』每月奖金平均额=60000/12=5000(元) 根据工资、薪金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20%-555=11445(元) 工资3800交税:(3800-3500)*3%=9 特殊3:内部退养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计算题】 周某月工资3700元,2014年3月,周某办理了“内退”手续,并从单位取得一次性收入60000元,此时,周某离退休年龄还差5年。办理内退手续后,周某每月可以从原单位取得工资收入960元。2015年3月,周某又在某私营企业找到一份工作,月收入为3000元。 内退当月:3700+60000/60-3500=1200 适用税率:3% 应纳税额=(60000+3700-3500)*3%=1806 2015年3月=(960+3000-3500)*3%=13.8 特殊4:提前退休 也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个人所得税。 【例题.计算题】 周某月工资3700元,2014年3月,周某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并从单位取得一次性收入60000元,此时,周某离退休年龄还差5年。办理内退手续后,周某每月可以从原单位取得工资收入960元。2015年3月,周某又在某私营企业找到一份工作,月收入为3000元。 当月应纳税额=(60000/60-3500)小于0,免税。离退休还有10个月? ((60000/10-3500)*10%-105)*10=1450 特殊5:退休返聘 退休金免税,但返聘也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计算题】 周某月工资3700元,2014年3月,周某办理了退休手续。次月,单位返聘周某,每月工资4000元。 应纳税额=(4000-3500)*3%=15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有以下两种办法: 第一种:查账征税: 1.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从业人员的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据实扣除。 3.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生活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4.投资者及其家庭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税务机关核定。 5.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福利、教育经费支出可在工资总额的2%、14%、2.5%标准之内据实扣除。 6.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9.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终汇算清缴,汇总所有企业的所得为应税所得,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再分摊到每个企业分别交纳。 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Σ各企业的经营所得 (4)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第二种:核定征收 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和其它合理征收方式。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核定征收后不得继续弥补年度经营亏损。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l)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例题.计算题】 李某承包某招待所,根据协议变更为个体工商户,2012年招待所取得收入总额70万元,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及相关支出合计63万元,其中含李某每月从招待所领取的工资3700元。李某2012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应纳税所得额=70-63+0.37*12-0.35*12=7.24 应纳税额=72400*30%-9750=11970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计算题】 李某欲承租一企业,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工商户,承租期定为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根据计算和承租协议的规定,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预计实现会计利润103000元,李某不领取工资,需要交纳租赁费50000元。计算李某实际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103000-50000-3500*10=1800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8000/10*12=21600 全年应纳税额=21600*10%-750=1410 实际应纳税额=1410*10/12=1175 续 假设李某承包企业后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若原企业使用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计算李某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企业所得税=103000*20%=20600 李某承租收入=103000-20600-50000=32400 32400/10=3240小于3500 因此李某个人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继续 假设李某承包年份为2015年份,企业后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若原企业使用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计算李某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企业所得税=103000*10%=10300 李某承租收入=103000-10300-50000=42700 42700/10=4270大于3500 因此李某个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4270-3500=770*3%=23.1*10=231 (四)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计算题】 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0000×(1-20%)×30%-2000=7600(元) (五)稿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1-3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1-30%) 【例题·计算题】 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先在某晚报上连载三个月,每月取得稿酬3600元,然后送交出版社出版,一次取得稿酬20000元,该作家因此需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1)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3600×3×(1-20%)×20%×(1-30%)=1209.6(元) (2)同一作品先报刊连载,再出版(或相反)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20000×(1-20%)×20%×(1-30%)=2240(元) (3)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209.6+2240=3449.6(元) 【例题·多选题】 2015年8月,李某出版小说一本取得稿酬8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李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A.6160元 B.6272元 C.8400元 D.8960元 【答案】B 【解析】捐赠扣除限额=80000×(1-20%)×30%=19200元,实际发生20000元,应扣除19200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19200〕×20%×(1-30%)=6272(元) 思考,一人将稿酬通过民政部门全部捐赠,交税?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利息: (八)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税费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转租业务)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无限期在以后期扣除。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5)适用税率:20%。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税率10% (6)公式: 每次收入不超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800为限)-800(费用额)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1-20%) 【例题.计算题】 王强2015年1月份将县城内一处住房出租给他人居住,租期2年,每月租金2000元,房产原值7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损耗扣除比例为30%。可提供实际缴纳出租环节营业税等完税凭证(每月140元)。2月发生漏雨修缮费1800元。王强在3月、4月、5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各是多少? 3月=(2000-140-800-800)*10%=26 4月=(2000-140-200-800)*10%=86 5月=(2000-140-800)*10%=106 (九)财产转让所得 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十)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十一)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补充:视同股利分配 1.投资者向企业借款可视同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股利分配。 2.投资者将企业资金用于消费性支出或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股利分配。 3.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股利分配。 4.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收资本,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股利分配。 5.已分配挂账但未支付的股利,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股利分配。 (三)抵免应用 纳税人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扣除限额,应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纳税人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扣除限额,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从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以用以后年度该国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四)抵免申请 境外已纳税额的抵免由纳税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 四、税收优惠 (一)免纳个人所得税项目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以及2009-2011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保险赔款 军人转业费、复员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按规定比例提取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 教育储蓄存款、储蓄性专项基金的利息所得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 外籍人员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奖金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二)特殊减免税规定 1、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2、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1年以上、不到5年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 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仅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缴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判断 总结 11类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境外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 第3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与申报 一、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支付工资、薪金代扣代缴所得税 【例题】某企业为张某、李某每月各发工资6200元。合同约定,张某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李某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承担,即李某收入6200元为税后所得。 答案: (1)代扣张某个人所得税 =(6200-3500)×10%-105=165(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6 200 贷:银行存款 6 035 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165 实际上缴时: 一般说来,企事业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可以获得代扣缴税款2%的手续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165 贷:银行存款 161.7 其他业务收入--手续费收入 3.3 分配工资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6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6 200 (2)为李某承担个人所得税。由于李某工资为税后所得,所以需要换算为税前所得,再计算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6200-3500-105)÷(1-10%)×10%-105=183.33(元) ①企业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工资薪金列支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6383.33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6 383.33 实际支付工资薪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6 383.33 贷:银行存款 6 200 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183.33 ②企业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若作为管理费用等列支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6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6 200 企业承担的个税: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183.33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183.33 实际支付工资薪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6 200 贷:银行存款 6 200 ③企业为职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论采用哪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都应做纳税调增处理。 企业为员工定额负担个人所得税 【例题】某企业王某9月工资、薪金收入为7600元,企业为其定额负担个人所得税300元,计算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7600+300-3500=4400 应纳税额=4400*10%-105=335 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7600 贷 :银行存款 7565 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35 借:营业外支出 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300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335 贷:银行存款 335 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缴所得税。承包、承租经营有两种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分别涉及两个项目。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第一种情况的会计处理方法同工薪所得扣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第二种情况应由承包、承租人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2015年1月1日,李某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合同规定承包期为一年,李某全年上交费用50000元,年终招待所实现利润200000元。 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承包经营利润-上交费用-每月费用扣减合计=200000-50000-3500×12=108000(元) 应纳所得税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08000×35%-14750=23050(元) 发包、出租方在收到李某缴来承包承租费时,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0 3.支付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费、财产租赁费等代扣代缴所得税,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应付股利等账户。 【例题】吴工程师向一家公司提供一项专利使用权,一次取得收入100000元。 吴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所得税=100000×(1-20%)×20%=16000(元) 该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1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16 000 银行存款 84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16 000 贷:银行存款 16 000 4.向股东支付股利代扣代缴所得税 (1)股份公司向法人股东支付股票股利、现金股利时,因法人股东不缴个人所得税,无代扣代缴问题;若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属股息、红利的分配,也不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 (2)公司向个人支付现金股利时,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从应付现金中直接扣除。 (3)企业派发股票股利或以盈余公积对个人股东转增资本,也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方法有: ①内扣法。在派发股票股利或以盈余公积对个人股东转赠资本的同时,从中扣除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股本”、“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等,这样处理会改变股东权益结构或使公司法人股与个人股权比例频繁变动。 ②外扣法。可由企业按增股金额,向个人收取现金以备代缴,或委托证券代理机构从个人股东账户代扣。 公司派发股票股利或以盈余公积对个人股东转增资本时: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等 贷:股本、实收资本 计算出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所得税(配股)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收到个人股东交来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所得税(配股) 实际上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外扣法下向个人收取现金或委托证券代理机构从个人股东账户代扣税款都有其麻烦和困难,如果可能,公司在决定股利分配方案时,可以将股票股利与现金股利结合,时现金股利相当或大于个人股东应缴纳的所得税,这样,即可免除上述不便。 二、非法人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基本就是预缴和实缴的问题。 年度终了后3个月汇算清缴。 三、 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申报表具体样式 见国税总局网站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人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2)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转让收入,在发生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月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4)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纳税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二)自行申报纳税 1、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1)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1、自行申报纳税的内容 (1)构成12万元的所得 包括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征税的全部11项所得。 (2)不包含在12万元中的所得 免税所得; 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 3、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期限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年终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承租所得的,30日内申报;分次取得的,每次取得后的次月15日内申报,年终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4)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或采用邮寄方式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纳税。 5、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地点 申报地点一般应为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三)代扣代缴纳税 1、扣缴义务人和代扣代缴的范围 扣缴义务人: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或等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2、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 扣缴义务应承担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至3倍的罚款。 3、代扣代缴期限 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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